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拘役和管制有什么的区别?

时间:2022-06-17 11:12:47

  我们处在人人守法、人人学法的法治社会,管制和拘役都是我国的刑罚方式,两者之间比较相近,但内容却有很大的不同。在对于限制自由方面操作也有差不多的方式。那么,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?

  一、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

  1、含义与性质不同: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,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。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,但限制其一定自由,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。

  2、期限不同: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。数罪并罚时,最高不得超过1年。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,但是在数罪并罚时,可以延长到3年。管制的刑期,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,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。

  3、对象不同: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、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。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、危害小、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。

  4、执行不同: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,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。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:一是探亲;二是参加劳动,可以酌量发给报酬。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,依法实行社区矫正。

  二、管制和拘役的期限

  1、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;

  2、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;

  3、管制不需要关押;

  4、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-2天;

  5、参加劳动的待遇,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;

  6、参加劳动的待遇,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。

  三、管制的刑期范围是什么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,由人民法院判决,公安机关执行。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,但是在数罪并罚时,可以延长到3年。管制的刑期,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,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。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,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,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。从性质上讲,管制仍轻于拘役。

  管制的刑期,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;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,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,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,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。另外,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外出的罪犯,被许可外出的期间,应计入执行期,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;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,其外出期间,不得计入执行期。扣除的执行期,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,并加盖公章,通知本人,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。